請各位家長配合事項如下:
一、幼兒上課方面
1.本園上學時間,第一學期為每年8月至隔年1月,第二學期為隔年2月至7月,詳細行事曆依嘉藥學校財團法人嘉南藥理大學附設臺南市私立嘉藥幼兒園之行事曆做調整。
2.接送及上課時間(本園配合政府實施週休二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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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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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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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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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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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下午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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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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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7:30~8:30
下午4: 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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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戶開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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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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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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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旁鐵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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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 7:30
下午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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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9:10
下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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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幼伸縮門(出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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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7:30
下午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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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9:15
下午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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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若氣候不佳(如:下雨天)時,早上游泳池旁鐵門關門時間延後至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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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請詳閱孩子從園裡帶回的通知單及園訊,以了解園裡的動態及各家的教學。
4.各家每月發回
親子聯絡簿-請家長仔細閱讀,關心孩子的學習狀況與成果,並了解我們的教學概況。
幼兒觀察記錄表-請家長給予鼓勵及分享,閱畢請於隔週ㄧ交回。
5.請勿讓孩子無故缺席,若需請假請事先與園方聯絡。
6.戶外教學是孩子學習活動之ㄧ,有別於一般的郊遊,我們歡迎您ㄧ同參與孩子的學習活動,但為了讓幼兒
在戶外教學活動中有所學習及安全考量,煩請陪同的您,配合以下事項:
- 請讓孩子跟著班級(團體)一起行動並參與其中。
- 為了確保孩子的安全之考量,如須將幼兒帶離團體時,請告知老師幼兒的動向。
7.接送事宜
(1)接送幼兒時,請出示通行證(通行證每學年更換一次,汽機車皆須申請通行證,為維護門戶之安全,每戶限領2張),未攜帶通行證者請向警衛換證,於指定區域(幼兒園前車道)臨時停車。
(2)臨時停車時間為10分鐘,若停放10分鐘之車輛,請停放至大學部停車場。
(3)通行證行進路線僅限於南側門警衛室至幼兒園的區域,不得繞行至大學其他區域。
(4)若有事不能親自接送時,請於下午4:00前與園方聯繫,並將被委託者(需出示身份證件或駕照)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徵、衣著與幼兒之關係告知老師或我們將現場與您通電話確認。
(5)請家長接孩子後,務必在接送簿簽上接送者之姓名。
(6)若對於前來接送與探視幼兒的人,有特殊狀況,須園方特別留意者,請務必告知班級老師。
8.如果您想與老師討論有關幼兒的事情,歡迎利用中午1:30~2:30或下午4:30以後打電話來園。若有任何
特殊問題或臨時狀況,請利用早晚到本園與老師充份交換意見。為不影響幼兒的學習活動及照顧安全,僅於
上述時間開放老師接聽您的來電,其他時間行政人員會幫您轉達。
- 幼兒園電話:06-2667331或06-2664911轉7400、7401,傳真:06-2667331
9.停課訊息—學校如遇到偶發無可預期的事件(如:天災、淹水…),為了您與孩子的自身 安全,停課
訊息,請依政府機關公告為主,我們亦將於學校網路公佈、Line官方帳號聯繫。
10.為提升幼兒獨立自主的能力及儘早適應學校生活,請家長相信「只要我願意放手,孩子是可以的。」
入園時,適時放手,鼓勵孩子自己走進教室和整理物品,將教室的空間留給老師及幼兒
二、幼兒生活方面
1.幼兒如感染傳染病,嚴重感冒--流行性感冒(A型流感)、水痘、腮腺炎、痳疹、結膜炎、皮膚庖疹、手口足、咽唊炎、口腔庖疹、腸病毒等時,因抵抗力弱需多休息請勿送到園方,以免引起併發症或感染其他幼兒,同時留在家裡可以獲得充份休息。假如幼兒接觸到染患某種傳染性疾病的病患時,請主動通知本園。
2. 「腸病毒」
- 一個班級若有一名幼兒經醫生診斷疑似或是確診,園方將透過通知單等方式向家長預告。
- 當園內同一個班級一週內有兩名確診病例,依政府規定進行該班停課七日之作業,避免疫情蔓延。
- 若同一家庭有一人確診為腸病毒,另一幼兒亦請家長留置家中照顧。
- 若送來園,我們為保護其他幼兒,將採必要性的隔離,敬請見諒。
3.建立自身健康管理,如果幼兒有輕微不適之症狀(如:咳嗽、感冒…),請為孩子準備口罩,保護自
己也尊重他人。
4.幼兒如對某種食物過敏(先天或後天疾病),請在新生入學表格中註明,若無填寫則需當面告之老師。
5.幼兒如需服藥,請家長裝好當天餵藥份量並記得填寫幼兒服藥委託書,註明姓名、用藥時間及藥量,放進
各家餵藥籃。(委託書可向行政人員/班級老師索取,或是上網下載)
6.請為幼兒準備一個漱口杯、牙刷、牙膏、洗臉小方巾、睡袋或枕頭、被子、室內鞋一雙等個人物品,
並寫上孩子姓名攜帶來園,每兩週我們會讓孩子將其帶回清洗曝曬,以確保幼兒健康。
7.請協助培養幼兒早上梳洗乾淨,穿著整潔上學的良好生活習慣,並請幫孩子準備二至三套標示幼兒姓名的替換衣物留置教室幼兒個人櫃,以備不時之需,且準備一個塑膠袋放書包,以便裝更換下來的衣物。
8.請讓幼兒著簡單舒適,且自己容易穿脫的衣服及鞋子來園,以利幼兒方便遊戲活動。
9.每天請讓幼兒攜帶環保餐具、擦碗巾一條(或可丟棄的餐巾紙三張)到校,並準備一個塑膠袋(或容
器)裝使用過的碗及湯匙。
10.維護幼兒的安全,請勿讓幼兒攜帶具傷害性的危險物品到校。亦勿攜帶糖果零食、零用錢、玩具等物品到校,尤其是貴重物品,避免造成管理困難,若因特殊教學活動需要,將另行通知。
三、學費、月費收退費辦法
(一)收費辦法:
- 學費:依園方公佈之學費繳交日,新生確定入學後,請於就讀後一周繳費。
- 雜費:按月收費(本園於每月最後一天發次月費袋,請於當月五日以前將費用裝入袋內繳至本園。)
- 其他收費項目:
逾時收托費:17:50~18:30為延長收托時間,延托費用每30分鐘收費100元,不足30 分鐘以 30分
鐘計。每月延托費按本園結算單,隨次月繳費時一併繳交。
(二) 退費辦法:(當幼兒確定無法繼續就讀時,其退費辦法):
1. 退學退費:
(1)學費、雜費: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2)代辦費: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按未就讀月數比例退費;以月為收費期間者,按離園當月
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並發還成品。
2.請假退費:
(1)學費、平安保險費,恕不退費
(2)雜費退費以日為計算單位,依實際請假日數辦理。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委請假手續,且請假日 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按未就讀日退還點心及午餐代辦費。連續未超過七日者(含假日)不予 退費
(3)因颱風、地震等天災事故,或因政府公告之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
點心費、午餐費等代辦費,按當月未就讀日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但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4)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
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午餐費等未產生成本之費用。
3. 辦理退費之基準日,應以幼兒實際離園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