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 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
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臺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111學年度幼兒入學年齡(採學齡制):
(一) 大班:105年09月02日至106年09月01日。
(二) 中班:106年09月02日至107年09月01日。
(三) 小班:107年09月02日至108年09月01日。
(四) 小幼班:108年09月02日至109年09月01日。
教保活動起迄日:第一學期自111年08月01日至112年01月31日止;
第二學期自112年02月01日至112年0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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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發佈日期:
2022-12-30 08:20
公告單位:
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