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 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

 

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臺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111學年度幼兒入學年齡(採學齡制):

(一) 大班:105年09月02日至106年09月01日。

(二) 中班:106年09月02日至107年09月01日。

(三) 小班:107年09月02日至108年09月01日。

(四) 小幼班:108年09月02日至109年09月01日。

 教保活動起迄日:第一學期自111年08月01日至112年01月31日止;

第二學期自112年02月01日至112年0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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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2-12-30 08:20
公告單位: 
幼兒園